Y:我要辞工.没签合同.老板说:没做够一年要走的话.扣一个月工资.我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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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1-29 0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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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从你进入公司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支付你双倍工资。老板的话不对。如果你索要工资无果,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劳动局,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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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你没那个时间跟他耗打官司,尽量好聚好散跟老板态度好点没准能给你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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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敢扣你工资的话,你就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的工资。这个也可以作为你辞职的理由,你不但不会被扣钱,反而会得到赔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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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劳动合同法》,给老板看第47条、第82条。并且给老板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6条明确规定了因单位原因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代价。你无须提前通知,直接走人,并主张劳动合同法上述两个法条的权利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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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法38条的规定,楼主可辞职,工资也应给你。如果公司就是不给,你要去劳动局进行仲裁。你可拿就业协议、平时的工资条、请假条、考勤表之类这些东西作为证据,会胜诉的。且你可得到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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