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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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8 16: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于法定刑上限的处理是“加重”,在《刑法》分则中以法定刑升格的方式出现。 咱们先以二百六十三条为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如果行为人犯罪时有上面列举的八种情形就属于法定刑升格,最高可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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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8 16: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我国的刑法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如果罪特别大,单罪不可能是15年以上,数罪并罚就不可能判20年以上的情况。但是可以判无期徒刑或死刑(根据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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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8 16: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罪刑法定的是刑法的第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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