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过了,可以打官司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10-9-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伤期过了,可以打官司吗?我的手去年被夹伤了,都过了一年半多了,现在好了,但还少一块肉,当时我不懂什么,领导不让我报工伤我也就没报.后来才知道自己太傻了.现在岗位要变动了,我不想换岗位,能和我们的领导理论吗?我有病历和出院证明,还有两个证人.请问可以吗?
还有就是我的直系班长换了,原来的课长没换. 哥哥姐姐们,我问的是能不能告赢,不要什么条例不条例的.好吧.谢谢大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9-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超过1年申请时效,工伤认定申请不受理,但可以打官司,法院会按民事的人身伤害赔偿来受理。不过,你的伤较轻,不构成伤残等级,假如单位已支付了医疗费与误工费,没什么好赔,打官司没有实际意义。哪怕你认定了工伤,甚至有伤残等级(7-10级),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时,企业根据需要更换岗位,甚至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约都是允许的。建议你再同领导商量商量,说出你留着原岗位是双赢的理由,而不是理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9-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去法院起诉工伤期过了,现在不能认定工伤了,你无法按工伤来请求赔偿。法院只能按按民事的人身伤害赔偿来受理。有病例和出院证明和证人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9-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9-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搞搞清楚是有岗位重要,还是被换岗位重要,干吗一定要和领导理论打官司,先和领导谈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9-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据的话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单位,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