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付二万定金,后不想要那套房子了。本打算定金不要,但前天突然收到卖方的崔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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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21 16: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个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付二万定金,后不想要那套房子了。本打算定金不要,但前天突然收到卖方的崔告函,告之三日内去银行办理监管手续,否则视作放弃权力,并有追究我们其它责任。怎么办?我可否以其它原因回复呢。

比喻,卖方购房不足一年,银行不同意赎楼,必须在他所贷银行办理。(合同讲明是双方指定的银行,这个银行利息高,我不同意)为由来反驳。

另一点,合同约定在签定合同二日内对方办理公证,但崔告函所述日期确不是二日内,而是五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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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1 16: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在什么地方买的房子定金都是可以退还的,用心去找找楼盘各各方面那些地方是不符合规定的,以这样的理由让其退房,只要你态度坚决定是可以退的,不行就多去几次售楼处,在说了开发商知道你铁了心的不要房子,他们也不会因为你经常去售楼处而影响别的客户成交。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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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1 16: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喻和另一点 有些不明白是想以此理由来索要定金或对方违约吗?合同上是否写明了贷款银行?如没有那这个理由可以成立;卖房为什么要公证?如果公证的话是否意味着该房屋没有下产权?如果没有正式产权的话,该合同主体就出现问题,你们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是这样的话,1、建议中介协调 2、协调无果,保留证据,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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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1 16: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要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房产产权或者其他情况有问题,那么可以确定合同无效。2.如果合同有效而您就是不想履约了,那么就按合同违约办理。处理办法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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