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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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7 07: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在2007年7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公司要求我们手写补充了一条,内容是:\"未做满两年,要求做出剩余时间的赔款\"现在我想要离职,可是公司要扣一个月的工资作培训补偿,初到公司时有一个月的培训,不知道公司要求交违约金是否合法.我这种情况如果离职是否要交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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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7 07: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法,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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