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或得赔偿金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7 22: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作中因病住院疗养,而被公司开除,经理论后,有被解除,而开除这段时间没有任何的工资,在此期间公司还涨了好几次的工资,在回公司上班时的工资却是开除之前的工资数,没有随同涨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得赔偿金,可以或得情况下,那么我又该或赔偿金多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9-17 22: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