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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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17 23: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做庭审报告,有个案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在第三法庭审理,承办部门是民一庭。那么,第三法庭是松江区人民法院的第三法庭,还是属于别的,地址是哪里,和法院在一起,还是另有地方。还有,承办部门是民一庭,山么意思。
这问题有点白痴……还请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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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7 23: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的部门分民一、二、三……庭、刑庭、……,各个庭的法官审理的案件类型分工不同;你的案子是民一庭的某个法官承办的;第三法庭审理是指开庭的地点在松江区人民法院的某一个庭审室,就类似于进医院里后的门牌号;你做庭审报告就写“开庭地点: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假如你寄材料给法官,就写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XXX法官收,地址就是法院地址,不需要加上第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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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7 23: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法庭 应当是指的庭审地点,应该在法院审判大楼里面民一庭,是民事审判第一庭,是法院的下属法庭,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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