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辜被警察错抓带上手铐关进囚室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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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22 11: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1月8日受害人缪广龙【身份证:320622196405241914、电话:13921176884】、蒋文付【身份证:320622197001071132、电话:013915834815】早晨约07:35分从宿舍(无锡茂业城)外出到公交5路沁园新村站台旁面店吃早饭(约8~10分钟左右)返回,在返回的途中经过了“华西商贸有限公司烟草专卖店”进去买了一包“南京”香烟后出了到“华西商贸有限公司烟草专卖店”(约07:50分)的人行道处(公共场合),突然窜出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的手伸进了受害人蒋文付的上衣口袋问“买的什么好香烟,假不假”,我们的第一反映是抢劫,采取了正当防卫挣扎。我们问:干什么、有什么事?他们叫蹲下、同时并好几个人把我们头靠地按倒跪在地上并铐上手铐,说是警察。受害人(缪广龙)说:是警察把证件拿出来;可是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我们(缪广龙、蒋文付)在大庭广众之下带上手铐押送上一辆面包车;(后来我们到派出所才意识到不是抢劫)押送到了无锡市南长区清名桥派出所,在派出所分别把受害人(缪广龙)关押在派出所的囚室;把受害人(蒋文付)关押在派出所的某一办公室,各由三名保安看管。在此之间,他们没有立即对受害人(缪广龙、蒋文付)进行调查,我们问他们什么事?他们只是凶狠的对我们说不要讲话,后来在9:00左右只是核查了身份证。派出所才承认错误,说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帮受害人(缪广龙、蒋文付)解开手铐。在上午10:00左右由两名警察把我们带到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至12:00结束。在此期间受害人(缪广龙、蒋文付)身体上(蒋文付头部受击造成长约2cm多创口,身体多处擦破皮,身体好几处软组织受伤、右眼下部淤肿,手腕被手铐卡肿,头痛发昏,身上衣服多处损坏;缪广龙手腕被手铐卡肿、胸闷头昏)、精神上受到了极度的创伤,乃至在公司不能正常上班,无法与工友接触,这个创伤在今生是一个很难消失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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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2 11: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告他们,找传媒爆光,另外上法院起诉,类似这种案子不要多少钱,留好医院证明,证据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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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2 11: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还是和警察叔叔好好解释当时的经历,找到对自己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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