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害,以及轻微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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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19 08: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中被害人身体多处受伤。头部2.5厘米.手部4.5厘米.背部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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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9 08: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符合以上标准即为轻伤,不符合一般是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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