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故意伤害,量刑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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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6-11-23 12: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在宿舍发生争执,对方在争执结束后烧了一锅开水全部泼在我身上,又用锅砸我的头,还用刀威胁我不能告诉别人,否则就杀了我.经过他人劝说,我才脱身就医,市级医院诊断二度烧(烫)伤,深二度.治疗三周后仍有全身4%面积皮肤未好.转入专业烧,烫伤医院后,诊断为三度烧伤2%,如果将对方告上法庭,能判多久?能否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有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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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23 12: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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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23 12: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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