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精神病人,他的爸爸妈妈的法定赡养人(:养老送终之人),是不是他的妹妹和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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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20 23: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爸爸妈妈生育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在,儿子成了精神病人(:有精神病医院的诊断证明);那么,爸爸妈妈的法定赡养人,是不是女儿和女婿?也就是说,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是不是应该由女儿和女婿,承担(支付)给爸爸妈妈(岳父岳母)养老送终,生灾患病,端茶递水,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中,所有事情的全部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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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0 23: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即使儿子不是精神病人,其女儿还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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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0 23: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定赡养人是女儿,女婿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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