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未经学生同意就将学生的私有物损毁算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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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10 21: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校规定不得使用手机,所以先有非保卫科的老师私自将在住校生活老师处充电的学生手机电板没收,然后又有管理学校纪律的教官(兼任保卫)未经学生的同意就将学生的充电器摔毁,致使学生私有充电器损毁。这样的话,该学校的老师和教官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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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0 21: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算侵权,他应该先告诉学生再找解决的办法,这种做法有点极端,达不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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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0 21: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算侵权的。因为学校事先已经有规定,学生不得使用手机,也就是不要把手机带入学校。你违反了规定,所以学校的老师有权处置你的手机和充电器。校内都有校园电话,办个卡,还便宜。请不要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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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0 21: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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