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东莞市东城区xx鞋厂,公司员工约800人)已做1年零7个月,初八上了一天班,初九老板口头通知我们共六位(都是职员):因为市场环境不好,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赔偿.(事实上我们并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签的劳动合同也是公司做假的)且工资只发到1月份的工资,年终资金和年假都得不会给我们的.初九下午我们去了东莞市劳动局进行了投诉.初十上午东城区劳动局到了我们公司,厂长给我们调解:对我们说老板并没有承认解雇我们,说让我们调离工作岗位怎么样....人事主管又说:老板只同意补给我们一个月的底薪1000多块.后来,来的劳动局的人说:让我们等老板厂长一起再处理,要拿到书面解雇单,他们才可以处理.可现在是老板不在公司,负责人副总又说生病了.要等他们两天.要我们先在公司上班.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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