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存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手抄本有些字迹无法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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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4 2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略地点:略当事人:甲:货车司机
乙:摩托车司机
丙:摩托车乘客 基本事实:甲驾驶陕AGxxxx号沿西韩线由北向南行驶,肇事点与同行乙驾驶的陕Dxxxxx号二摩及乘车人丙发生擦挂,造成丙受伤住院,双方车辆轻……(这几个字无法辨认)发生后没有发觉离现场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忘x(有一个字无法辨认)原因。甲驾驶机动车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事故发生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不清,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甲负全部责任,乙、丙无责任。笔者留言:表面上这是一个合法的认定书,但实际情况中细节没有写出,碰撞部位,发生碰撞的轻重程度。实际情况是:(1)乙方(摩托车)的前轮碰到了甲方(货车)的后轮。(2)碰撞非常小,以至交警都没有在事故认定书说明碰撞的部位。摩托车司机没有受伤,摩托车也没有受损,反而是摩托车后的乘客受伤。(3)甲由于没有感觉碰撞继续行驶,结果以此为由认定甲全责。甲是一个退伍的老汽车兵,有将近四十年的驾车经验。他没有逃逸的原因,也没有必要。(4)丙以此为由,向甲提出十几万元的赔偿,她的很多证据已经被证明是伪造的。如7级伤残(当地鉴定),甲不服法院认定到省城重新鉴定,结果工作人员说“你这肯定到不了7级,最多9级,你鉴定不?”,丙拂袖而去;工资单,结果到她所谓的单位根本无此人,她也是普通的农民;陪护费,主治医生的病例中明确写明无陪床。(5)甲在事故发生后已经赔付了数万元,本以为就此了事,没想到丙又提出如此大的赔付,这对于一位农民来讲,他和他的家庭已经几乎陷入绝境之中,无法工作,忙于应付法院案件,一切皆由于这样一纸认定书。笔者问题:(1)请问律师专家,您认为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合理吗?甲有没有胜诉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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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4 2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要求重新作出认定。在诉讼中可以举证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官如认为你有理,可以不采信认定书。祝你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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