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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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6 20: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妹妹两年前结婚,现有一8月女孩。近半年来,其丈夫经常以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家为由,一直未在家住过,后发现一直与前女友在一起。期间对妻子和女儿很少过问。妹妹发现后决定与其离婚,可与他通电话从来不回。在他们结婚期间,妹妹曾从娘家拿5万元给其交房款(房子是他们结婚后,男方姐姐将自己房子卖给他的。请问如果离婚这5万元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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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6 20: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共同债务。你妹妹如有证据证明你妹夫有外遇,可主张多分财产,如有证据证明你妹夫与他人同居可主张损害赔偿。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按其月收入的20%-30%主张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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