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1.我去年在湖南衡阳三塘购买了一套集资房今年10月才建好,现在开始办理房产证,但是当时随同住房一起有买了一个车库33平方在一楼,高3米,现在开发商说车库不能给办理房产证,只是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我所有权的凭证.并且说所有衡南县的车库都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这样开发商节省费用,车库是没有申报房产局的,那么这样我们的权益是否能受保障?2.我现在因为资金问题,想要把房子转让出去,现在土地使用证用我的名字已经办好了,房产证呢我就通知了开发商暂时先不办,请问,如果我要转让时,房产证可以直接办转让人的名字,而土地使用证的转让可以直接办转让吗?请求您的帮助,谢谢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