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应该给我补买前几年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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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9-19 00: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于2002年4月开始在四川省遂宁市城工办民政科(现为船山区民政局)做殡葬改革工作我被分到高升街道办事处,工资是由民政局发,直到今年9月(一直未签合同),我曾经咨询过劳动局,他们说要工资表,我没有,我想去找民政局拿也不一定能够拿到,但是我在街道办事处这边几乎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清楚这个情况,离开的时候他们也没给我任何补贴,我想请问下在这个问题上我能不能找民政局补齐前几年的养老保险呢?如果可以,要通过什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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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9 00: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补齐自2002年4月以来的养老保险,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要求单位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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