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一贯按家族传统:男主外,女主内.除了零花钱,其他全交给妻子.我支边一年后回家,妻子突闹离婚时,才发现自己的钱款卡证都被藏匿了,更令人痛心的是--我父母辛苦支援购买的为儿子上幼儿园方便的二手房竟然会被妻子将其父母写进共有人,而且份额占50%.我有她首次离婚诉讼时,她说她父母出了六万元的法庭笔录的证据,还有她在调解时及电话中的自诉录音:她父母出了六万元,虽然我们都清楚--当时她父母根本没出钱.马上又要开庭分割这房子了.上次因为我实在没钱请律师而吃了大亏,现在还是困难中,请问:我会面临又一次法律难帮老实人的尴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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