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买了别人偷来的商品,价值超出一千元,负什么法律责任?偷盗者把偷来的东西卖给商店,商店又托我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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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5-9-6 10: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情的话,不构成犯罪,不受到处罚,但是需要积极退赃。另外如果知情的话,可能会构成销赃罪。“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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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6 10: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无意的我想,举报了就没事吧不懂法的,随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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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6 10: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方在不知道商品是偷来的,又以正常价格购买的话,不用付责任。你如果知道该商品是偷来的,还买的话,就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罚个几百块吧。 如果是最后的情况‘: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根据刑法第31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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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6 10: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不知情的,那么,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明知或可能知道的,那么,可能构成销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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