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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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0-3-29 15: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具体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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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0-3-29 15: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司法鉴定补强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国务院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对发生医患纠纷的,由医学会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所谓医学专家基本上都是各大医院的知名医师或学术带头人。对于这种现象,社会上戏称为 “哥们之间互相做鉴定”。患者一方对鉴定的公正性、合法性有非常大的怀疑和顾虑。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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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0-3-29 15: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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