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7-5接丹麦驻广州总领馆通知,从即日起,所有申请人在准备签证材料时必须提供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签证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具体要求如下:(6个月内),照片尺寸为35mm(宽)40mm(高)。,照片背景颜色必须为白色。,眼睛直视镜头,面部尺寸约占照片整体面积的60%-70%(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旧照片、人头过大或过小、生活照、艺术照、侧身照、翻拍照、一次成像、及镜片上有反光点的照片均不能使用).丹麦使领馆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官方护照–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关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