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外逃,受让人受托通知,该“债权转让”和“通知”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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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9-13 0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来给你个正确的回答吧1.债权转让债务人一定要知情,否则债权转让无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依据是合同法80条第1款 另外该条款只说了通知,没有说必须书面通知,更没有说必须债务人和债权人亲自协商才能生效2.本案林某是否已经履行了通知,通知是债务人知悉主义还是通知到达主义 没有债务人知悉主义这个说法,合同法理论上只有到达主义和投邮主义,中国采用的是到达主义 根据到达主义的要求,本案林某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为邮件胡某未签收所以不能认定为通知到达,因此视为未通知3.债务人已经逃匿,但是债务担保人已经收到该通知,通知是否有效 对债务担保人来说,通知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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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3 0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效 根据国家法律第365条必须由转让方和被转让方进行协商,必须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方可进行。双方不能私自制定合同和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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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3 0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债务人外逃,受让人让自己是不能通知“债权转让”的,必须有债务人亲自和债权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转让。
因此,“债权转让”和“通知”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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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3 0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效,债权转让必须要书面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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