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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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12 1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轮胎本月销售A型汽车轮胎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600000元,销售自行车轮胎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500000元,本月将新研制的汽车胎轮捐赠给某福利院使用生产成本4971.43元。己知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成本利润为5%。要求:计算应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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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2 1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税有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从价计征表现为价内税,即价格包括消费税,与增值税不同;另一方面,汽车轮胎是消费税的征收对象,自行车轮胎不是的。同时,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的行为,视同销售,应承担纳税义务;同时,对没有销售价格的计量,按成本利润率法来确认价格。计算如下:应纳消费税=600000*3%+4971.43*(1+5%)/(1-3%)*3%=181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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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2 1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纳消费税=600000*3%+4971.43*(1+5%)/(1-3%)*3%=181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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