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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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14 11: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湖北省襄樊市宜城人。我的母亲35岁守寡,含辛茹苦的把我们三兄妹抚养成人。可是,身为长子的大哥却从未赡养过母亲,相反,年逾六十的母亲还得忍受哥嫂因为生意不好所发泄的怒气。'“好吃懒做,长得像头肥猪。。。”这就是我那嫂子昨晚骂我妈的话。。。还有比这更恶毒的话。我都不忍说了。房子是我妈买的。可后来,不知怎的房产证就被该换了,变更到我哥嫂的名下了。后来才知道,老妈是禁不住他们的糖衣炮弹,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这下好了,他们现在想卖房子,觉得老妈是累赘,三天两头的找她茬。我想请问一下,对于哥嫂的这种行为,我妈有权要回房产吗?(哥嫂开的是宜城冰川羽绒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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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4 11: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是要不回来了。但是不知道房产证上还有没有你母亲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共有人。如果是属于共有人,那你大哥不能随意处置房产,必须经过你母亲同意。如果不属于共有人,那你母亲可以去法院告他,要求他赡养,支付赡养费,并且要求可以永远居住在这里,直到百年之后。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因为房产原来就是你母亲的,并且无论如何,你大哥都要赡养母亲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上法院告你大哥是要有证据的,比方如何不赡养老人的证据,对你母亲不好的证据等等。如果曾经争吵过,那么要有邻居们的证明,或者110报警过的事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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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4 11: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已经过户了,就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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