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财政局奖励扶持资金,其中有一笔高级人才税收奖励返还给个人,这笔钱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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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14 10: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的规定,财政局的高级人才税收奖励,返还给个人的,应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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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4 10: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所得税属于地税,高级人才奖励看地方上是否有优惠,北京地区根据京地税个[2005]350号文,免征个税。其他地方问问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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