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意思哈,我的看法供参考:先搞清楚您所讲的槽罐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即然是\"买来很多,,,\"那么是可以移动的,根本就不是构建的不动产,而是动产,可以归为化工生产设备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113号文件所列的你再仔细看一下:032槽座,延长米[化工生产线上的槽入272]272实际上就是化工生产专用设备,所以可以抵扣.鉴于金额较多,应事先询问税局专管员又鉴于税局专管员出于审慎性考虑,如有可能的话让对方开票开成发应器(槽)这类的名称,这样好一些哈.赞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