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没丢!需要办临时身份证办事!为什么还要重新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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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3-28 17: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需要用身份证办事情,但是原来的证件在外地办事,一时拿不回来。所以去办一张临时的先用。派出所让我交40元钱(含照片)补办费,还有10块钱临时身份镇办理费。我身份证又没有丢,为什么还要补办?!很想不通,人家的答复是:不管丢没丢,在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时候就要补办。3日内先领取临时的,过一段时候在领取新的。原来的那张还管用,那我为什么还要办一张啊!请高手指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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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8 17: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必须符合这个条件才可以办临时身份证,对于你的情况,如果要办身份证的话,只能按照丢失来办。同情你,没办法啊,这次规定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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