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排老2,是我母亲.我外婆到现在让我们家伺候了8年时间,外婆的工资一直是给我家,我大舅舅和二舅舅几乎没有来看过外婆,小舅舅也是不经常来.我的家庭特别困难,我父亲没有工作,我不幸身患癌症,母亲一个月800块钱工资(政策没改以前是200块钱),而且我家以前一直是租房子住.今年申请了廉租房,只有不到40平方米,外婆住不下,就去二舅舅家住了.二舅和大舅家都在一个宿舍里,外婆75岁了,摔倒2次,并且没有人管,没有人给她洗澡,经常拉裤,舅妈也不管,在他们家我外婆一顿饭都吃不上.到现在我母亲还坐1小时的车去给我外婆送饭.舅妈反倒说我母亲不想送饭就把外婆的工资给她.我想求助法律顾问,像这种情况我家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惩罚这三个舅舅尤其是这三个舅妈.说实话我家的确需要外婆的工资来维持生活,但是我家并不是为了外婆的工资才赡养老人,如果外婆继续住他们家,那外婆很快就会去世(外婆身体情况很不好),现在急的我爸妈很难受.我父亲的意思是想让三家合钱买个沙发让我睡,我母亲的意思是想通过法律来惩罚我的三个舅舅和舅妈,并且要回这8年来的赡养费,同时卖了厨子把外婆接过来住.请问法律顾问像我家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请问在法律方面我家会得到支持吗?就是我三个舅舅他们从来没拿过赡养费,但是我外婆有工资,而且我外婆因为曾经有过精神病史,到现在精神恍惚,几乎无法交流.我家有权让我这三个舅舅家出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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