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子女遗产分割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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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9-24 0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弟兄3人30年前在父母都健在的时候就父母死后房屋分割方法签订了协议(上面有父亲和3兄弟的签名),父亲是猝死(脑溢血)的,死前没有留下其他遗嘱,母亲死前也没留下其他遗嘱。现在那个祖宅要拆迁了,3兄弟中的老大对房屋的分割方式有了异议,想否定原来的方式。我想问下现在那份书面协议是否具有法力效力,老大有可能通过什么方式来推翻那份协议?
我是3兄弟中老三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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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4 0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份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有遗嘱的性质,老大要推翻的话除非证明其无效,比如说当时父亲受到了胁迫或其他不能自由自愿表达意志的情况。另外,父母死亡时没有给没有劳动能力而生活又非常困难的子女适当照顾的话,法院应该会考虑改变该协议。就你目前的情况老大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理由推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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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4 0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你们同意你们三兄弟可以协商重新拟定,如果只有他一人反对,那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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