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我于10年2月份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擦。当时我开汽车自南向北直线行驶,摩托车是自西向北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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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9-28 2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交通事故:我于10年2月份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擦。当时我开汽车自南向北直线行驶,摩托车是自西向北左转弯(小区门口),摩托车撞在我的车门上,将我的反光镜带掉,他自己摔了一跤,摩托车反光镜带掉。是个小事故。报警后次日去交警队处理。交警的意思的对方全责。对方得知要判他全责,居然中途跑掉了。后电话联系不来。开始要我赔他现金300才肯来。现在涨到1500了。还是要我当面给他现金以后,他才肯去处理,并且说他一分不赔给我,说我反正有保险。算是碰到无赖了。遇到这种问题,打官司犯不上,想问问交通事故是不是有期限的,到时会自动销掉。我现在自己修掉了1000多,我想自己出了这个钱算了。就是交警队那边不处理会不会对我造成什么不利。比如说以后车子换车时卖掉,验车啊什么的。还有什么好的办法没?谢谢
对方没有交强险,就一个破摩托车,验车都没验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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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8 2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简单最容易的第一:先拿到责任认定书。 第2:去4S店修车保存好所有修车单据以及发票。 第3:对方不来处理超过1年你不承担任何赔偿。第4:你的修车费用和保险公司评估不一致时,你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保险公司,法院是支持你的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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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8 2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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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8 2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讲的应该很全面了,但我们小老百姓,从古至今都不愿意碰那个官司,再者也没那闲功夫伺候!现在的关键是你的车是不是在停车场,如果自己已经开着又不愿意在费神的话,就算了!如果还在停车场,待处理,那无赖又不出面,还要给你要钱的话,他这种行为我想应该属于敲诈了吧。先问你们当地交警,如果交警不管,或是推脱(在当地没关系的话)你又没办法。可以尝试打110.,让警方出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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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8 2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应该给你们出认定书的,如果他全责,应该是他的交强险公司(如没投保就他本人)承担你的损失。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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