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说词合情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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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5 08: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西组的人,承包地80年是东组得,90年因农业负担重,东组不种了,我家接手种。95年村委会发包给我了。现在有征地补偿款,东组说不同意给我家。原因是土地是东组的。今天我查阅了当年的资料,我家的这一土地是由东组上报到村里的,我家在种的这16年期间,加上之前的,我家种了20年,村及周边的组和组员都知道土地是我家的。这些年的上缴、税收、水利工等等义务都是我家按田亩比例付出的。没有任何人及组织反对或不同意。现在有征地补偿款了,东组组员才说不同意,是不是迟了?出义务的时候你把地给别人了,有福利了你就说地不给你了。而且这两年东组按田亩分发组中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也没有我家的田亩,东组在福利这一块也没有说把我家的田亩算在东组里。法律会认同这样的人吗?而且95年就是东组填写资料的,把承包证书送到我家的;现在东组说组员一直是不同意的,只是到现在才来谈这个问题。他这个说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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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5 08: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追问不合法的依据及法律条例?这样我就能反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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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5 08: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他把这几年你们教的所有的钱给你,如果弄到法庭他们是公诉方肯定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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