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一个法律纠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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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0-1 02: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要租房子,我看好了!口头和对方确定了,然后交了定金也收了收据,答应过几天入住。当天晚上我反悔了,由于其他方面没考虑周全,我想取消这个约定拿回定金。(注:对方不是中介公司的。)
请问下各位我有权利拿回这笔定金吗?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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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 02: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第90条的规定,你已经反悔不再履行你们达成的租赁合同了,你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了。《担保法》第89条和第90条的规定原文如下: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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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 02: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样的问题你就算了吧,为了这点钱搞大了不值得,按理说交了定金后是你违约在先,所以定金是亏定了的。除非房东心地善良不跟你计较,但到嘴的肉有几人会吐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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