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别人担保一笔借款,约定签定借款的同时,出借人同时放款,但是出借人到第3天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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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6 04: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否不用为这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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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4: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别人到时还不了这笔借款时,出借人找你还借款时,你必须无条件的替别人还这一笔借款。追问借条上是这样写的:该协议签定的同时已取得该笔借款,但是出借人到第3天才汇款给借款人,那我可以不为第3天的款担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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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4: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这样的,借条在出借人的手上,出借人只按协议办。该协议签定的同时已取得该笔借款,但是出借人到第3天才汇款给借款人,你这不矛盾吗,你是不是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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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6 04: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出借人能按时还款,这属于正常借贷,如不能,所接款项由你负责偿还。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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