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领导劝退我,该给我多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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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29 09: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09年10月20日与公司签的一年合同,到10年10月19日终止。
我这里是汽车4S店,我是服务部秘书,每天要把当日来店维修保养的客户信息录入到公安社会采集系统里,那天有些忙,我下午才录入,导致一个在逃犯人上午来店中午就已经离店了,派出所来我店时没抓到人。那警察就跟我领导谈话,还找我谈话,说一些吓唬人的话,例如“你是第一责任人,很严重的这事,都可以把你拘起来,你一个女孩子真要是有前科,可不好,去香港都办不下来”我当时很气愤,拿这个吓唬人干吗,那警察劲儿劲儿的,特别恶心,就顶了几句嘴,我说你要是罚款就拿出罚款单来,要拘拿出拘捕证来,别说这些吓唬人,没用。
(若要谈到白纸黑字的话,其实不属于我的工作疏忽,我公司制度里写了每天要录入,但没写规定时间,我在当天里录的不就行了吗?真闹上法庭,我根本什么错误都没有。)
昨天领导找我谈话,说得罪了警察,我当时应该不说话,干吗要跟他顶嘴呢,然后对我说让我把工作和XX交接一下,干完9月就算了,说多给我一个月的工资1500元。(我职位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每月的奖金根据本部门的效益而定,有时几百有时一千)
那么请问在一年合同期内解聘我,是该只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吗?还是应该给以前在本公司11个月的工资+奖金的平均数??
较真说的话我一点工作失误都没有啊,只是得罪了警察,当个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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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9 09: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合同到期 公司给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和应该给以前在本公司11个月的工资+奖金的平均数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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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9 09: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以前在本公司11个月的工资+奖金的平均数。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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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29 09: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工作到10年10月19日 然后公司可以给你一个月工资后走人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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