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公司辞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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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3-31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问一下,我是干销售的,去公司面试的的时候就已经签了合同,但是合同公司没给我,我在公司已经干了二十多天了,出了公休一直上班,她现在把我辞退了,还不给工资,请问一下我该怎么运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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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向劳动局的相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于你的时间不长,走法律途径也许也成本会更高,能和公司协商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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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积极收集这些天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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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应当给,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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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还可主张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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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依法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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