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这个事故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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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3-31 2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向乙租赁货车到一工地拉土石方,乙提出并约定附带一名驾驶员丙(丙的工钱由乙支付),后驾驶员丙和货车一并交由甲管理,在工地上不慎将该工地工人丁撞伤,问最终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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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2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肯定是第一责任人,乙作为车辆所有人和司机的直接雇主是第二责任人,甲最为车辆的直接雇主,在民事赔偿上会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最为受害人,肯定首先会找甲来解决问题。还是走法律途径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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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2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法在2000年做过司法解释,谁驾车,谁负责赔偿。有人伤的情况下,由车辆的交强险先行赔付,剩余部分由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驾驶员赔付。赔付比例依据交警队责任认定,或协议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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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31 2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 由车的行使证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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