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司法部门调查的案件证据材料可不可以直接当做行政处罚案件证据使用?急切求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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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4-1 21: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证的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物证的要求:(一)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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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 21: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但需要审核。你最好问当地律师,他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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