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追究刑事责任后对侵占财产的财产如何处理,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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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4-3 0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这不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高院应确定一个具体标准,报最高院备案的。问高院的人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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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3 0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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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3 0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自己主动退还侵占财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轻自己的刑罚。但是拒不退还或者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会响应的加重刑罚及形成你以后的债务。这种非法所得的财产是必须偿还的,即使你死了,你的家人也还是要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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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3 0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应当追缴脏款脏物,发还被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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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3 0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机关追缴后返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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