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双方都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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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7-9-14 0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女双方各有一子女,再婚时皆已成年,女方再婚后将其与女儿的户口迁入男方家中,女方有一房产属婚前财产,产证上的名字是她和女儿的名字。女方再婚后3年死亡,半年后男方也因意外身亡。我想问下:
1.双方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2.双方子女在父母身亡后还有关系吗?男方的儿子可否要求女方女儿将户口迁走?
女方死亡半年后,男方意外身亡后留下的赔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子女(继女)能继承吗?
女方去世后,其婚前房产男方能否继承?那等到男方去世后,男方子女是否有权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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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4 0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陈述的事实看,男女双方再婚时,子女均成年,所以没有建立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继母的财产,只能继承自己亲生一方的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所有,由其女儿继承。男方和女方的其他财产要区分是否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由各自子女继承。主要涉及到举证。关于第二问题,双方子女在父母身亡后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至于是否迁走户口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女方女儿可以不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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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4 0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一回答:1.你说的那处房产是属于女儿继承,跟再婚男方的子女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2.双方子女仍然是兄妹关系,既然户口迁入,男方的儿子没有理由要求女方女儿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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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4 0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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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4 0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一半有不能只能女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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