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三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补签。但是有一个补充协议。懂得人看一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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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2-8 0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一、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扣担保金1000元,并承担合同存续期内全部的养老保险金额。二、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需承担合同存续期内全部养老保险金额。三、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需离职,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四、乙方有严重失误或违法乱纪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扣担保金1000元。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工资制度和考勤制度。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补签的日期应该写3年前还是今天。如果我拒绝签能得到什么补偿。签了是不是对我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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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8 0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1、协议存在的几个问题。担保金条款、劳动者承担全部养老金条款违法无效。2、倒签签到3年前。3、拒绝签丢工作,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要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追问如果我签到今天对我有什么损失。签到今天的话影响我追究单位双倍工资吗。按劳动法我已经是无期限合同了。如果现在签了的话。日期是今天影响无期限合同或者是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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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8 0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到今天对你弊大于利,因为到时候你会要举证证明你实际是三年前入职的,否则影响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双倍工资及保险费用,而且公司不会同意,违背他找你签协议的初衷。而签到三年前则双倍工资无望,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点有利。对此本律师只提供分析不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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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8 0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如果我不担心举证问题。签到哪一天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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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8 0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首先,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签订的,从第二个月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其次,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担保金和押金,要求支付担保金或者扣罚担保金都是违法的。再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而劳动者辞职只要履行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的义务,就可以,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养老保险金是违法的,无效的。最后,劳动者严重违纪,单位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扣罚担保金是违法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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