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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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4-5 22: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发作跌倒死亡,其生前投保
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1万元;单位为他投保了团
体人身险(既保意外又保疾病)保额5000元。这样
他的家属可领取多少保险金?为什么?如果此人是
遇车祸死亡,事后肇事司机赔偿给他5万元,死者家
属又可领取多少保险金?肇事司机的赔款又如何处
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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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5 22: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要确认单位投保的团体人身险种的疾病是否包括此次突发的心脏病,如果包括,再看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对于疾病这块的赔付是如何界定的,一般都是按照保额赔付。至于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是没有办法赔付的,因为意外险的责任是因为意外导致的死亡或者残疾才能赔付。本案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心脏病发作。第二个问题,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是两码事。死者家属仍旧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1万+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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