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的问题,该循规蹈矩还是另类,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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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2-4 02: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我辞掉了工作了两年的公司,以为离职手续一个月可以下来,到现在快一年了,还没办完。
具体是这样,在我还在那公司的时候,公司给每一位员工配了四台公务机,一台是三星3930c(公司定价2500一台),三台是联想TD 115(公司定价450一台),在辞职的时候,公司要求员工买下来,三星那台因为我工作两年按五折也就是我要出1250,加起来手机总的我就要交给公司2600(手机在我辞职的时候就上交给公司了),还有在我辞职的前一个月,公司把全年的交通费和误餐费发了下来,我是七月份辞职的,现在公司要求我还回从七月到年底的钱,总共是1900,这样算起来的话,目前为止,我要辞职的话我就要交给公司4500,而当时,我们每月工资是一千块钱都不到的。
我之所以要办这个离职手续,是想退回我刚进公司时交的押金1500,和取出我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大概是6100多,可是现在要交了这4500多才给你办离职证明,拿到解除劳动合同,我才能取出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
我有一位同事,和我一起进公司也是一起辞职的,他就什么东西都没交还公司(手机衣服之类的),现在也还没办离职手续,我问过他,他跟我说,他不管了,交的那些五险一金和押金他都不要了。
我很困惑,我是该像他一样,不去办理了还是按规矩,把钱交了,但交了所有的钱,最后退到手的钱也很少的,我们很吃亏。
现在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被冻结的,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能不能取出来里面的钱,是不是我没有拿到那份合同,里面的钱我就永远也拿不到了,还有我可以把里面的钱转到新单位的账户去吗?
该怎么做,极度困惑,求高人指教?
公务机是已经交回公司了
住房公积金账户,我查过,确实是被冻结了,要支取的话,就要提供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我就不知道,如果我拿新单位的就业证明,而且是外省的,这样的就业证明是不是能等同于原公司的终止劳动证明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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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4 02: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离职前是否有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如果没有,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多支付你的交通费和误餐费应该也要交回的。第二、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中是否有提及过辞职时要买回公务手机的内容。如果无,根本不用买回公务手机。如果有,这是无效劳动合同或部份无效;并且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决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第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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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4 02: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下的回答已经很详尽了,但我给你一些个人建议:如果你决定和公司以后再不往来的,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保留你手上的所有证据,因为根据你的描述,这家公司已经违反了多条法规。如果你以后还会和公司有联系的,建议你婉转一些处理,不是让你妥协,而是你不要直接出面,公司不被处理一次,老板不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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