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老公因为刑事案件现在进入法院程序.涉嫌1600万.认定的是从犯,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或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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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2-9 08: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我老公是打工的.老板拿了钱跑了.现在还在逃.现在想做缓刑需要发多少钱.缓刑罚金要多少钱.我老公账户上有一点钱.会不会强制执行罚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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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罪名,是诈骗吗?请说明罪名,否则没办法给你解答。另外和你老公有关的金额是多少?追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钱都没有经他的手.有专门管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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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此进行过司法解释。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做过一起北京蒙京华案,涉案2.6个亿的,我辩护的当事人获得缓刑。蔡木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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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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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的罪名是什么,认定从犯不一定判三年以下,三年以下才可以适用缓刑。至于你老公账户上得钱如果涉嫌该案则会被没收。追问钱是我们自己辛苦多年攒下来的,现在刑事还没有冻结.我怕会被罚金罚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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