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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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公司签订的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现在刚刚工作满5个月。公司近来经营不善,上月已经辞退了4个人。这个月我突然接到通知被辞退了。我本人并没有犯任何错误,并且我对于我现在的岗位也是完全有能力胜任的。如今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但因为我本身工作还半年不到,那么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拿到1个月工资还是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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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又不算是经济性裁员的程序。那就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是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就看你怎么主张了,半个月,一个月都是合法的。追问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分开来算的。对吗?那总共加起来是不是要付给我1.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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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照第三项主张的话可以拿到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加上补偿金就是1.5月的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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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补偿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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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拿到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的代通知金(未提前30天通知),合计可拿到1.5个月的补偿。追问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分开来算的。对吗?您能找到相关的劳动法原文作为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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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半个月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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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违法,并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纵横法律网丁龙律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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