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父母给我结婚用房付首付,婚后由自己还贷,并把余钱与妻共同持家,离婚后 房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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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9 1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房装修由我父母出资出力,还贷后个人工资余额刚够自己生活,并有小孩儿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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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1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努力在一起了为什么总想着离婚呢小孩都2岁了,好意思啊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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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9 1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呢?如果是属于婚前买的房,写你的名字,那么,就是相当于父母赠予你个人的,房子是属于你的。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的,也就是属于你的。但是由于你的是房贷,“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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