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不需要什么“秩序” 给法律添加任何羁绊 是一种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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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0-19 13: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可以判断出[对][错]的叫做命题。
命题在语言上可以且一般表现为陈述句
∴ 命题即是陈述句。
∴ 命题不是祈使句。
∵ 法律条文都是祈使句。
∴ 法律不是命题。
∴ 法律无法判断出[对][错]。而能评定你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条文的要求。
即:法律是规则的范本,是行动的原则;而不是命题的至理,不是方法的教导。
(只要这个原则、范本是由最广泛的群体参与制定的,就可以成为所有人的共同规则)
【善{善于}建者不拔,善{好的}保者不脱】
[建]立朝律。引申为“立法”。
[拔]突出,逾越。
[保]保证、保障。
[脱]遗漏,疏失。
〖善于立法的人不会将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外〗
〖好的法律保障所有人的利益而不外任何一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论述人与大自然的关系)
说的是大自然是不会生出情感的,它的一切都是天然形成的,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论述君王与人民的关系)
说的是有德之君对每一位公民都是一视同仁,不会将人划分为三六九等,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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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9 13: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法制要的是程序,而不是那种混球概念——秩序。程序的运作,要的是原则,——稽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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