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问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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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0-16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接手的公司,是查账征收。举例,第一季度1-3月份累计利润总额是12000,按季度计提所得税,我是12000*25%;第二个季度是4-6月份是利润总额是20000,也就是1-6月份累计利润总额是22000,在这个地方我有点模糊了,是按20000*25%计提所得税还是按累计下来的22000*25%计提所得税呢??是按季度利润总额计提还是累计数计提呢?需要大家的帮忙,谢谢啦!
不明白应该是按哪个数计提,是累计利润总额还是就这个季度的利润总额?有知道的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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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6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0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的规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累计金额”列第9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栏的数据填报。即:计算2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1-6月份累计利润(12000+20000)*25%=8000元,填至“累计金额”列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栏;将12000*25%=3000元(一季度预缴的),填至“累计金额”列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栏。“累计金额”列第9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栏,填报=8000-3000=5000元。按照公式:本期应纳税额=累计利润*25%-以前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0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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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6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你第一季度已经提了所得税,所以第二季度按照4-6月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计提所得税!这样,第一季度的所得税+第二季度的所得税=22000*25%!!若二季度你按照累计的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就重复计提了一季度的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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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6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当然按季度核算。第二季度按20000*25%=5000计算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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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6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第一季度是可以拿到3000、第二季度是可以拿到5000、应该是这样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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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6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季度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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