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关于病假和休假补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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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0-16 12: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在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是名派遣制员工,由于我们是轮班制,中心总共欠我3天班(休息日安排工作),我现在准备要离职,那这三天班已经无法再补给我了,那可以以此要求支付3天百分之200的工资么?另外,我因为身体不好但还可以坚持工作,所以最近在上班时休息较多,只是为了不请病假,但现在领导为了不影响他强迫我歇一个星期(他可以把我这周的班儿全部拉掉),但医生只给我开了2天病假,我开不来这么多病假条,而且我也没有必要歇这么多天,还要多扣我3天钱,请问有没有违背劳动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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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16 12: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1、按照劳动法,法定假日加班的(如国庆、五一等),不能安排补休,需支付300%的加班费。如果是休息日安排你加班(周六、周日),可以安排你补休,不能补休的,需支付200%的加班费。2、领导没有权利强迫你休息一星期,除非不会扣你工资。医生给你开2天的病假,你就在权利休息2天,并安照你们银行病假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勤。你可以先到你们银行的劳资处或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如还未给解决,可以向劳务监察大队投诉。3、你身体不好,可以依医院病假条请病假,如没有请病假,就认为你身体是健康的,就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未做好,你的领导有权利根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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