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公安局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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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8-5 0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商州区孝义镇的戸籍,由于户口本名与学校名偏旁不同需要更改,村乡也出了证明,多次问当地派出所户籍,他们说不能改,问他们还需要什么手续,但只是说不能改。可是其它地方为什么都能改?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我想此事应该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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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8-5 0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民法通则》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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