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的小孩判给了前妻,女方离婚时小孩判给女方,生育符合国家政策吗?因为女方已经有一个小孩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10-10-12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得看你是那种情况:1、若你们都是独生子女;2、你们俩都是农业户口,且女方的那个孩子是女孩;3、双方都是少数民族或是归国华侨;4、女方的那个孩子有残疾。根据计生条例,若是以上几种情况,就可以生育第二胎,若不是就不能再生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0-12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时小孩子判给了女方 再婚时 如男方也有一个小孩子 那就不能再生。再婚时如女方没有生育过 男方有 就可以生育 。女方有生育男方没有 也可以生育。如果双方都有生育 但都判给了离婚的对方 也可以生育 其余情况 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0-12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亲生的小孩,就要看是否已经确立了合法的收养父子关系,如果没有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就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哪个女孩就不属于其养女,离婚时又判归女方抚养,连抚养关系也不存在了,像这样的情况,哪个女孩就不属于其继承人,也就没有继承权。 如果在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确立了收养关系,女孩就是其养女,法律上,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种父母子女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0-12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双方的经济条件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0-12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双方经济条件了,以及生活环境,哪面有利分哪面,孩子大了,得根据自己的意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